1.2 參與計劃的飯店和品牌
1.2.a. 除非另作說明,「參與計劃的酒店」是指萬豪國際集團擁有、管理、特許經營、許可的或與萬豪國際集團簽訂其他協議的以下品牌(「參與計劃的品牌」)所運營且透過萬豪管道預訂的酒店、度假酒店和其他短期住宿酒店(請參閱第 1.2.b 條)。無論是作為全產權或零碎產權提供,還是作為服務式公寓或共管式公寓提供,酒店公寓(「公寓」)本質上並不屬短期住宿酒店,因此除非下文另有說明,公寓並不參與常客計劃。參與計劃的酒店和品牌包括:
i. 麗思卡爾頓 - 除以下飯店外全部參與常客計劃:
A. 麗思卡爾頓隱世精品度假飯店參與常客計劃,具體如下:
(1) 根據第 2 條規定賺取積分或哩程
(2) 根據第 3 條規定兌換積分
(3) 會員可享受第 1 條和第 4 條中規定的禮遇,以下情況除外:會員專享房價、禮品店折扣、免費優選客房升等、延遲退房、保證使用行政酒廊、預訂房型保證、48 小時客房供應保證以及住宿升等奬賞。
(4) 根據第 5 條規定參與萬豪旅享家活動
B. 威基基海灘麗思卡爾頓飯店公寓參與常客計劃,具體如下:
(1) 根據第 2 條規定賺取積分或哩程
(2) 根據第 3 條規定兌換積分
(3) 會員可享受第 4 條中規定的禮遇,以下情況除外:
免費優選客房升等、延遲退房、住宿升等奬賞和 Your24。
C. 麗思卡爾頓 Club® 飯店 - 可累計尊貴會籍房晚額度(定義見第 2.1.a 條)的合作夥伴,僅適用於根據所有權權益入住麗思卡爾頓 Club 飯店的會員。該等飯店不參與積分或里數賺取、積分兌換、飯店內會員禮遇(如第 1 條和第 4 條所述),亦不參與萬豪旅享家活動。
D. 麗思卡爾頓遊艇系列 - 以特殊方式參與常客計劃的積分賺取和兌換合作夥伴,具體參與方式在其單獨的服務條款(「RCYC 條款」)中有明確規定。透過 RCYC 預訂並完成預訂的會員須遵守計劃規則、RCYC 條款,以及麗思卡爾頓遊艇系列↗規定的法律條款。
E. 以下飯店不參與常客計劃:
- 新加坡麗思卡爾頓美年飯店
- 麗思卡爾頓公寓,上述情況除外
- 下列合作飯店:
- 倫敦麗思酒店(Hotel Ritz-London)
- 所有寶格麗酒店及度假酒店
ii. 瑞吉飯店 - 除以下飯店外全部參與常客計劃:
A. 瑞吉公寓式酒店不參與常客計劃
B. The St. Regis Residence Club® 飯店及度假飯店 - 僅可累計尊貴會籍房晚額度(定義見第 2.1.a 條)的合作方。該等飯店不參與積分或里數賺取、積分兌換、飯店內會員禮遇(如第 1 條和第 4 條所述),亦不參與萬豪旅享家活動。
iii. 艾迪遜酒店 - 除以下飯店外全部參與常客計劃:
A. 艾迪遜酒店公寓不參與常客計劃
iv. 豪華精選酒店 - 除以下飯店外全部參與常客計劃:
A. 屬於 All-Inclusive by Marriott Bonvoy(參見 1.2.a.xxxvi)的豪華精選酒店及度假酒店以其單獨的服務條款(「萬豪全包條款」)中明確規定的特殊方式參與常客計劃。
B. 屬於萬豪旅享家美高梅精選飯店(參見第 1.2.a.xxxvii 條)的豪華精選飯店以其單獨的服務條款(「萬豪旅享家美高梅精選飯店條款」)中明確規定的特殊方式參與常客計劃。
C. 豪華精選酒店公寓不參與常客計劃
D. 斯科茨代爾腓尼基豪華精選公寓俱樂部酒店僅提供部分飯店內禮遇(如第 4 條、第 5 條和第 7 條所述)。
v. W 酒店 - 除以下飯店外全部參與常客計劃:
A. W 酒店公寓不參與常客計劃
vi. JW 萬豪酒店 - 除以下酒店外全部參與常客計畫:
A. JW 酒店公寓不參與常客計畫
vii. 萬豪酒店 - 除以下酒店外全部參與常客計劃:
A. 萬豪牧場住宿加早餐飯店
B. 萬豪酒店公寓不參與常客及計劃
viii. 喜來登酒店 - 除以下飯店外全部參與常客計劃:
A. 喜來登酒店公寓不參與常客計劃
B. Sheraton Vacation Club - 所有飯店,僅提供部分飯店內禮遇(如第 4 條和第 7 條所述)
ix. 萬豪度假會和 Marriott Grand Residence Club - 除以下飯店外全部參與常客計劃:
A. 倫敦梅費爾萬豪居家大酒店(英國)
B. 泰國曼谷帝國廣場萬豪度假會
C. 在參與的萬豪度假會和 Marriott Grand Residence Club 酒店的禮遇受限於第 4 條和第 7 條。
x. 德爾塔酒店 - 除以下酒店外全部參與常客計劃:
A. 屬於 All-Inclusive by Marriott Bonvoy(參見 1.2.a.xxxvi)的德爾塔酒店以其單獨的服務條款(「萬豪全包條款」)中明確規定的特殊方式參與常客計劃。
xi. 艾美酒店 - 除以下飯店外全部參與常客計劃:
A. 艾美酒店公寓不參與常客計劃
xii. 威斯汀 - 除以下飯店外全部參與常客計劃:
A. 屬於 All-Inclusive by Marriott Bonvoy(參見 1.2.a.xxxvi)的威斯汀酒店及度假酒店以其單獨的服務條款(「萬豪全包條款」)中明確規定的特殊方式參與常客計劃。
B. 威斯汀酒店公寓不參與常客計劃。
C. Westin® Vacation Club - 所有飯店僅提供部分飯店內禮遇(如第 4 條和第 7 條所述)。
xiii.傲途格精選酒店 - 除以下酒店外全部參與常客計劃:
A. 屬於 All-Inclusive by Marriott Bonvoy(參見 1.2.a.xxxvi)的傲途格精選酒店以其單獨的服務條款(「萬豪全包條款」)中明確規定的特殊方式參與常客計劃。
B. 屬於萬豪旅享家美高梅精選酒店(參見第 1.2.a.xxxvii 條)的傲途格精選酒店以其單獨的服務條款(「萬豪旅享家美高梅精選酒店條款」)中明確規定的特殊方式參與常客計劃。
(1) 同時擁有萬豪旅享家常客計劃會籍和 The Cosmopolitan of Las Vegas 酒店 Identity 計劃會籍的會員,可任選其一獲享相應禮遇,其房費和客房內消費可記入任一計劃帳戶(以上禮遇均為二選一,不可同時享受)。萬豪旅享家和 Identity 計劃是兩項獨立的常客計劃,兩項計劃的會員帳戶不可關聯或合併。會員在預訂時選擇提供萬豪旅享家計劃會員編號,即可賺取萬豪旅享家積分,並獲享萬豪旅享家計劃的禮遇。自 2024 年 7 月 30 日起,美高梅禮賞計劃將成為 The Cosmopolitan of Las Vegas 酒店的常客計劃,Identity 計劃將不再是其常客計劃。若需其他資訊,請參閱 https://www.cosmopolitanlasvegas.com/identity/faqs↗。
C. 除上述情況外,傲途格精選公寓不參與常客計劃。
xiv. Design Hotels 時款酒店 - 此處列出的所有酒店均參與常客計劃,參與方式如下:
A. 根據第 2 條規定賺取積分或里數
B. 僅可根據第 3 條規定兌換獎賞兌換住宿
C. 根據第 1.3 條及第 1.4 條的規定提供部分禮遇
xv. 萬麗酒店 - 除以下酒店外全部參與常客計畫:
A. 火奴魯魯瓦胡島萬麗酒店公寓透過以下方式參與常客計劃:
(1) 根據第 2 條規定賺取積分或哩程。
(2) 依照第 3 條所述兌換積分。
(3) 會員可享受第 4 條中規定的禮遇。
(4) 根據第 5 條規定參與萬豪旅享家活動。
xvi. 萬豪旅享家公寓 - 所有飯店
xvii. 臻品之選 - 除以下飯店外全部參與常客計劃:
A. 屬於萬豪旅享家美高梅精選飯店(參見第 1.2.a.xxxvii 條)的臻品之選飯店以其單獨的服務條款(「萬豪旅享家美高梅精選飯店條款」)中明確規定的特殊方式參與常客計劃。
xviii. 蓋洛德酒店® – 所有酒店
xix. 萬怡酒店 - 所有飯店
xx. 福朋 - 所有飯店
xxi. SpringHill Suites - 所有飯店
xxii. Protea 酒店 - 所有酒店
xxiii. 萬楓酒店 - 所有飯店
xxiv. AC 酒店 - 所有酒店
xxv. 雅樂軒酒店 - 所有酒店
xxvi. Moxy 酒店 - 所有酒店
xxvii. City Express by Marriott - 所有飯店,但下列飯店除外:
A. City Express Rio de Janeiro Barra da Tijuca
xxviii. Four Points Express by Sheraton - 所有飯店
xxix. Residence Inn® - 所有飯店
xxx. TownePlace Suites® - 所有飯店
xxxi. 源宿® - 所有飯店
xxxii. 萬豪會議中心 - 所有地點,但以下除外:
A. Rotary House Hotel, Houston, TX
xxxiii. 非品牌飯店及度假飯店 - 以下非品牌飯店及度假飯店參與計劃:
A. 部分短期住宿酒店為公司在協議下經營的酒店,不參與常客計劃,但可通過萬豪國際官方渠道(見第 1.2.b 條的說明)或萬豪國際網站(見第 1.2.c 條的說明)進行預訂。這些非品牌酒店將通過其日後所歸屬的參與品牌或 “一價全享” 度假酒店參與萬豪旅享家計劃,但萬豪官方渠道和萬豪官網另有說明的除外。
B. Vistana Beach Club - 以 VSE 度假飯店的身份(定義見第 7.1.a 條)參與第 7.1.c 條所述的常客計劃。對於本計劃規則而言,Vistana Beach Club 分時度假權益的業主須遵守與 Sheraton Vacation Club 分時度假權益業主相同的規則和限制。
C. 巴哈馬亞特蘭蒂斯天堂島度假酒店參與常客計劃,具體條款如下:
(1) 透過 www.marriott.com.tw 或致電 +1 (888) 236-2427 進行預訂,或者致電 +1 (800) ATLANTIS 或 +1 (800) 285-2684 透過 Atlantis Paradise Vacations 進行預訂,可賺取積分或里數。積分可透過 www.marriott.com.tw 兌換,也可致電萬豪預訂中心或 Atlantis Paradise Vacations 兌換。透過 AtlantisBahamas.com↗預訂住宿,不可賺取積分或里數,亦不可使用積分兌換。
(2) 入住亞特蘭蒂斯珊瑚大廈酒店、亞特蘭蒂斯皇家大廈酒店和亞特蘭蒂斯海灣酒店,可賺取禮賞積分或飛行哩程,亦可兌換積分。
(3) 兌換得到的亞特蘭蒂斯珊瑚酒店、亞特蘭蒂斯皇家酒店和亞特蘭蒂斯海灣酒店的住宿包含一間單人或雙人標準客房,其包括酒店房費以及客房稅費。第三、第四、或更多入住賓客所產生的額外賓客費用須額外支付,並不以任何支付形式包含在所兌換之獎勵之內˳該等額外賓客費用和所有其他酒店費用,包括度假酒店費用和服務費,均由常客計劃會員承擔,不包括在兌換的住宿之內。
(4) 僅可用房費賺取積分或里程。亞特蘭蒂斯珊瑚礁酒店 (The Reef at Atlantis)、亞特蘭蒂斯海灘酒店 (The Beach at Atlantis) 及亞特蘭蒂斯港灣度假酒店 (Harborside at Atlantis) 不參與常客計劃。
(5) 根據第 1.3 條、第 3.4 條、第 4 條的規定提供部分禮遇(與尊貴會員迎賓禮禮遇相關的早餐選項除外,該服務不適用)。
xxxiv. 萬豪酒店行政公寓 - 僅作為賺取基礎積分和里數的合作方(不提供積分兌換或包括尊貴會員獎勵積分在內的飯店內禮遇)
xxxv. 萬豪旅享家度假居庭系列 – 透過 https://homesandvillasbymarriott.com↗ 提供的住宅短租有限參與常客計劃,詳情請見本計劃規則第 8 條及「萬豪旅享家度假居庭系列服務條款」↗。透過萬豪旅享家度假居庭系列網站訂房的會員,全面受本計劃規則及「萬豪旅享家度假居庭系列服務條款」的約束。
xxxvi. 萬豪旅享家全包 –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在 https://all-inclusive.marriott.com↗上確定的度假飯店(「全包式度假飯店」)以其單獨的服務條款(「萬豪全包條款」)中明確規定的特殊方式參與常客計畫。預訂和入住全包式度假飯店的會員在所有方面均受本計畫規則及「萬豪全包條款」的約束。
xxxvii. 萬豪旅享家美高梅精選 – 除非另有說明,此處列出的酒店均以其單獨的服務條款(「萬豪旅享家美高梅精選酒店條款」)中明確規定的特殊方式參與常客計劃(「美高梅精選酒店」)。預訂並入住美高梅精選酒店的會員在所有方面均受計劃規則及萬豪旅享家美高梅精選酒店條款的約束。
1.2.b.「萬豪渠道」是萬豪網站、手機應用程式、參與飯店和客戶服務中心(包括會員服務)的統稱。
1.2.c. 「萬豪官方網站」是指由本公司、代表本公司或常客計劃參與酒店運營的網站,目前包括下列網站:RitzCarlton.com、stregis.com、editionhotels.com、theluxurycollection.com、bulgarihotels.com、whotels.com、jwmarriott.com、marriotthotels.com、sheraton.com、deltahotels.com、lemeridien.com、westin.com、autographhotels.com、design-hotels.marriott.com、renhotels.com、apartmentsbymarriottbonvoy.com、tributeportfolio.com、gaylordhotels.com、courtyard.com、fourpoints.com、springhillsuites.com、proteahotels.com、fairfield.marriott.com、achotels.marriott.com、alofthotels.com、moxyhotels.com、cityexpress.marriott.com、fourpointsexpresshotels.com、marriottexecutiveapartments.com、residenceinn.marriott.com、TownePlaceSuites.com、elementhotelshub.com、homesandvillasbymarriott.com、all-inclusive.marriott.com、mgmcollection.marriott.com、和 MarriottBonvoy.com。
1.2.d. “手機應用程序”是由公司或代表公司的主體運行的與常客計劃有關的可供下載的應用程序,包括不限於蘋果和安卓系統上的應用程序。